近日,广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广东省革命遗址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据介绍,《广东省革命遗址保护条例》于2022年1月通过,是全国首部以“革命遗址保护”为题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填补了广东省革命遗址保护制度的法律空白,为实施全时段全领域革命遗址保护、价值挖掘、开发利用提供了法治保障。
根据报告,广东是革命文物延续年代最长、序列最完整、种类最齐全的省份。截至2023年6月,全省82个县列入国家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覆盖21个地级以上市。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革命文物名录36处,数量位居全国前列。仅2019-2023年五年间,省财政就安排15亿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使广东省革命遗址保护利用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提升保护和管理方面,广东省持续开展革命文物资源普查工作。截至2023年6月,全省已公布两批次广东省革命文物名录,包括1530处不可移动文物,4952件/套可移动文物。初步完成首批1500多处不可移动文物的现状调查和安全风险评估,建立了省革命文物普查数据平台和成果库。同时,广东省在全国率先建立对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岁修”制度,按照每处3万元标准对省级以上革命文物进行日常保养维护,开展革命遗址安全巡查检查,组织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落实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制度,确保革命遗址安全。
在推动革命遗址有效活化利用方面,省政府搭建《广东红色建筑精览电子地图》,形成覆盖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共150余处革命遗址建筑展示资料,以生动的历史实物图片和视频资料,讲述广东红色建筑历史故事。广东各地还打造了一批具有社会影响力和市场号召力的A级红色旅游景区、红色旅游线路,构建“红色旅游+”体系。目前,全省共有45家红色旅游A级景区,省级红色旅游精品线路10条,其中3条入选国家“建党百年红色旅游百条精品线路”。
据统计,今年“五一”期间,全省13家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共接待游客109.9万人次,同比增长161.6%,较2019年同期增长9.9%。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贾政题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王维宣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 李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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