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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App显示,近日,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因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被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3万元罚款。
处罚事由显示,当事人在网站“iPhone年年焕新计划”主页页面广告中有“升级到新款iPhone,轻轻松松”“只要购买指定新款iPhone,并在同一笔交易中加购AppleCare+服务计划,就能加入iPhone年年焕新计划”等内容。
经调查,年年焕新计划为当事人推出的可升级iPhone,并提供AppleCare+服务的保障计划。在实际执行中,iPhone年年焕新计划不能与商务折扣同时享受。当事人未在广告中予以说明。
“iPhone年年焕新计划”是苹果自2016年起实施的一项政策,目的在于提升用户对iPhone的忠诚度,鼓励用户购买新机。根据这一政策,用户在Apple Store直营店或官网在线商店购买当年新款iPhone A时,并且在同一订单中加入AppleCare+,就可以在购买后的第3个月起至第13个月末期间,以iPhone原零售价格的50%作为折抵优惠来购买新iPhone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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